若然性別並沒有絕對的一個標準,那我們又怎麼去界定一個人的性別呢?

有次我在一個課堂分享裡問同學:「有誰覺得自己是百份百男人的請舉手」,我等了大概一分鐘的時間,終於有一位坐在中排的男同學舉了手,然後陸陸續續的有幾位男同學也跟著舉手。於是我問最後的一位同學最遲舉手的原因。TA遲疑了好幾秒,我沒等他吐出那句話就對TA說:「是不是你看見了第一位舉手的同學,覺得自己怎樣也比他更Man,所以你也舉手了?」,這位同學隨著整個課室裡的笑聲有點難為地點了頭。

故事還沒有完,我跟著問這位同學:「如果第一位同學是百份之百男人,那你會是百份之多少?」 ,他高聲的說:「百份之二百!」。跟著我回過頭去跟第一位舉手的同學說:「對不起!兩分鐘之前你還是百份之百的男人,但現在你已經變成了百份之五十了!」

到底我們是以怎麼樣的尺度去對待性別呢?平常人說百份之百男人或女人,原來是一個非黑即白的概念,當中也不單單的在指生理性別,當然也包括如氣概、外貌等的特質。不男不女或是又男又女的性別定義與表達,彷佛就必然是離經背道的不倫取態。

這個一般人對待性別的標準,事實上非常矛盾。一方面相信性別是個絕對的分割,又會將不同的性別刻板印象硬塞進這個標準內,然後又不知道界線到底在那裡。

如果一個人的陰莖只有2cm長,在俗世眼光裡TA還算不算是個男人呢?如果不算,到底有多長才是一個真男人?若TA沒有因此而活得不快樂,世人還要強迫TA去矯正嗎?若果一位女士因病切去了子宮卵巢,我們仍然會覺得TA是一位女性。那麼一位沒有子宮和卵巢的跨性別者,為何就不可能被接納為女性呢?到底性別的定義標準是因著性器官,由兩腿之間的東西去厘定,還是可以以耳朵之間的腦袋去定義呢?

 

作者: Joanne Leung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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