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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性別承認法】平機會交意見書
指自我聲明為最佳模式 立場較英國更進取
政府成立的跨部門工作小組,早前就應否設立性別承認制度進行公眾諮詢,諮詢期在上周日(31日)結束。平機會提交了長達67頁的意見書,立場較終審法院建議政府參考的「英國模式」更為進取。平機會表明支持訂立性別承認法,認為法例不應規定跨性別人士完成變性手術,並指自我聲明(self-declaration)的方式,是立法的最佳模式。
陳章明促政府盡快採下一步行動
平機會主席陳章明表示,平機會的建議是出於尊重跨性別人士的權利,保障他們的尊嚴、身體完整和自主的權利,與國際上的良好措施一致:「根據國際標準,愈來愈多地方和機構認為醫學診斷、手術或絕育等規定不可接受;同樣地,缺乏性別承認程序亦不可接受。」他要求政府認真考慮平機會觀點,盡快宣布其決定及引入性別承認制的下一步行動。
性別承認制度的最大爭議點,是應該讓哪些跨性別人士獲性別承認。保守陣營認為性別承認應以醫學手術作證據,不過有跨性別人士則指變性手術會對身體造成一定傷害,要求他們完成手術方能獲承認是不人道。
平機會提交的意見書長達67頁,表明性別承認法不應要求跨性別人士接受醫學診斷,就應有權改變性別,以尊重他們的人權。該會建議,當局可考慮要求跨性別者的醫生或心理醫生作出聲明,證明該人士正接受適當治療(clinical treatment),這些治療可以是心理輔導等,但不能要求是荷爾蒙或手術治療。
平機會指英國模式不適合香港
2008年變性人 W 打算與男友結婚,卻遭婚姻登記處拒絕。2013年終審法院裁定 W 司法覆核勝訴,促使政府成立性別承認跨部門工作小組跟進立法工作。終審法院當時建議,港府應參考英國等外國經驗立法。
所謂的英國模式,其實是指當地的《2004年性別承認法令》。根據法令法律界和醫學界組成一個審裁小組,小組若信納申請人患有性別不安;於兩年內一直以後天性別生活;以及有意繼續以後天性別生活直至離世,就可以發出具法律效力的性別承認證書。
不過平機會的意見書,並不同意採用上述的英國模式,認為英國要求醫學診斷等規定,並不適合香港。該會表明:「性別認同立法的最佳模式,是一個允許自我聲明,且沒有或是只有最低的醫學要求。」
平機會又批評,今次的公眾諮詢只是聚焦跨性別者,但未有關顧雙性人及性別流動人士的情況。雙性人有時會遇到與跨性別者相近的問題,包括是強制接受手術後方獲性別承認,他們的訴求包括設立第三性別等。
平機會今次的立場,甚至比部分跨性別團體更進取。跨性別資源中心主席梁詠恩早前向傳媒透露,她提交的意見書,是建議一個改良版本的「英國模式」,並設立專家審核小組。她坦言部分人會認為此模式較落後,但她擔心若一直堅持「自我聲明」,超過十年時間都難以立法,「因此我們要有少少妥協,先做改良版本的英國模式,之後逐漸推進,希望香港有一日有自我申報模式」。